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一标准要求,切实改进党员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质量。
二、学习时间
每月的第一周周四下午相对固定作为党员学习日,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党员学习日。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论述。
(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理论读物。
(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
(九)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党的创新理论。
(十)国情、省情和市情。
(十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十二)有关防范化解风险、脱贫攻坚、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内容。
(十三)“学习强国”app学习内容。
(十四)韶关发布、韶司在线公众号内容。
(十五)广东干部网络培训学院课程内容。
(十六)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相关的政策和知识
四、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宣讲、专题讨论、报告会、讲座、先进典型教育、演讲、知识竞赛、与挂点村支部党员开展联谊学习活动等方式,结合现代传媒技术、网络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形式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二)自学。党员应加强对以上学习内容的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升理论修养。
(三)观看主题电影。观看红色革命影片、军旅爱国题材教育片、纪律专题教育片和执政为民主题电影,提高党性,促进严于律己、警钟长鸣。
(四)开展党员活动。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参加志愿服务和慰问党员等形式,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
五、学习要求
(一)党员要坚持自学。党员应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自学,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包括学习强国、韶关发布、韶司在线、广东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时间)。
(二)要自觉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必须本人手写,每月笔记不得少于2篇,笔记应包括学习的原文摘抄,本人的感想,每月结束时要进行学习小结,形成1篇学习心得。
(三)局支部委员会每月10日对上月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笔记不合格的督促相关党员重做,年度累计2次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年度评优(含绩效评优、年度考核评优、优秀党员、党员先锋岗)资格。
(四)学习计划于4月底前报局机关党支部留存备查。
(五)以上要求从4月起开始执行